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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江新区离婚财产分割:这5种财产只归你

2026年03月01日  重庆鼎之律师事务所   http://www.cqdzlawyer.com

 

在渝北区处理离婚案件时,经常有当事人问:“婚后买的房子,是不是都要分一半?”两江新区离婚律师告诉你,不一定。以下5种财产,离婚时只归你个人所有。

第一,婚前财产。婚前全款买的房、车,登记在你名下,离婚不分割。但如果在两江新区婚后加名,就变成了共同财产。

第二,人身损害赔偿。因交通事故、工伤获得的赔偿款,属于个人财产。渝北区交通事故律师处理过不少这类案子,赔偿款不用分给对方。

第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只给你的财产。比如父母立遗嘱说“房子只给女儿”,女婿分不走。

第四,个人专用物品。比如你的首饰、衣物,但贵重首饰可能除外。

第五,婚前财产在婚后的自然增值。比如婚前买的房子涨价了,增值部分原则上归你。

渝北区婚姻律师提醒:不想财产被分,最好签婚前协议或婚内财产协议。两江新区离婚律师可以帮你起草,避免日后扯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