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食品安全法,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属于违法行为。过期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食用后可能导致食物中毒或者其他健康问题。法律对食品安全的保护力度非常大,消费者购买到过期食品的,有权要求销售者承担惩罚性赔偿。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买到过期食品后,建议按以下步骤维权:第一步,保留证据。购物小票、支付记录、过期食品实物、包装上的保质期标识都要保存好。第二步,与商家协商。拿着证据到购买商品的超市或便利店要求赔偿。第三步,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
需要说明的是,法律保护的是正常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如果以牟利为目的,专门购买过期食品然后索赔,可能被认定为职业索赔行为。对于正常消费者偶尔买到过期食品的情况,法律是充分保护的。
除了过期食品,还有几种常见的食品安全问题可以主张赔偿:食品包装破损导致变质的。食品中含有异物的。食品标签虚假标注的。食品添加剂超标的。食品未标注生产日期或保质期的。
食品安全关系到每个家庭的健康。遇到问题食品不要嫌麻烦,依法维权既是保护自己,也是在帮助净化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