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规定,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保证期间届满,债权人未依法向保证人主张保证责任的,保证责任消灭。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也就是说,如果担保人替借款人还了钱,可以要求借款人偿还。
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任何一个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担保不是签个字那么简单,一旦借款人无力偿还,担保人就要承担还款责任。做担保人之前应当注意:了解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和诚信状况。明确约定保证方式为一般保证。约定明确的保证期间。控制担保金额在自己可承受范围内。
担保有风险,签字需谨慎。了解担保法律,保护自己的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