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家详细区分定金和订金的区别。定金是合同当事人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依据法律规定或者双方约定,由一方在合同订立时或者订立后履行前,按照合同标的额的一定比例,预先给付对方的金钱。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定金具有担保性质,适用定金罚则。定金罚则的内容是: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而定金合同属于实践合同,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定金的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订金则不同。订金在法律上通常被视为预付款,不具有担保性质。如果合同不能履行,订金应当返还,不适用双倍返还的规则。重庆律师提醒,在签订合同时,如果写的是订金,那就没有担保作用。两江新区律师建议,为了让订金产生担保效果,应当在合同中明确写明适用定金罚则。消费者在预付定金时要看清楚合同约定。本文观点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本文由重庆两江新区律师提供普法参考,如有法律问题欢迎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