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卖小哥在送餐途中被车撞了,腿断了,住院三个月。平台说你们是"众包合作",不是劳动合同关系,医疗费自己扛。家人觉得不可思议——穿着平台的工服、接着平台的单子、被平台的系统管着,怎么就不算员工了?
这涉及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护这个全社会关注的议题。外卖骑手、网约车司机、快递员,这些依托平台工作的劳动者到底和平台是什么法律关系,一直是劳动争议的焦点。
根据2021年人社部等八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指导意见》,平台用工被分为三类: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应当订立劳动合同;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但企业对劳动者进行劳动管理的,企业应当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协议,合理确定权利义务;个人依托平台自主经营、自由从业的,按照民事法律调整。
司法实践中,法院判断是否构成劳动关系主要看三个标准:人格从属性——骑手是否受平台的管理控制,能否自由决定工作时间和拒绝接单;经济从属性——骑手的收入是否主要来源于该平台;组织从属性——骑手是否被纳入平台的生产经营体系中。如果三个都满足,即使平台把合同名称写成了"合作协议",法院也可能认定为事实劳动关系。
2024年以来,各地已经出现多起判决——法院认定骑手与平台构成劳动关系,平台需承担工伤保险责任。这个趋势对劳动者是有利的。
如果你或你的家人是平台从业者,记住:你签的合同名称不决定你的法律身份,法院看的是实际用工关系的实质内容。出了事不要被平台一句"我们是合作关系"就吓回去了。
免责声明:本文仅为法律知识分享,不构成具体法律意见。如您正面临相关法律问题,建议及时咨询执业律师,获取针对性的专业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