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中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割
2026年05月14日 重庆鼎之律师事务所 http://www.cqdzlawyer.com
离婚案件中的财产分割问题,往往是最容易引发争议的焦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62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受赠的财产(遗赠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除外);以及其它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分割原则: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一方婚前财产、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及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属于个人财产,不参与分割。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的,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不分。重庆律师和两江新区律师建议,在离婚诉讼前应做好财产调查工作,避免因信息不对称导致权益受损。 本文观点仅供参考,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如遇具体法律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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