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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与举证要点

2026年05月14日  重庆鼎之律师事务所   http://www.cqdzlawyer.com
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涵盖范围广泛,包括但不限于故意伤害、医疗损害、产品质量致害、公共场所管理不当致害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79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此外,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的,还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举证要点:受害人应保存好完整的医疗记录、费用票据、诊断证明;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需提供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及请假记录;交通费需保留交通票据;护理费需有医嘱或者鉴定意见。 重庆律师和两江新区律师建议,在发生人身损害后应第一时间就医并保留证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以免因举证不足影响赔偿金额。 本文观点仅供参考,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如遇具体法律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