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后,租客想继续住但房东想涨价,或者房东想收回房屋但租客不走,这些情况在实践中非常常见。今天重庆律师为您解答租赁合同到期后的续租问题。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三十四条,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两江新区律师提醒,不定期租赁的法律后果是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如果房东在租赁合同到期后不同意续租,租客是否需要搬走?答案是肯定的。租赁合同到期后,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租客不再享有合法居住权。如果租客拒绝搬走,房东可以向法院起诉。如果房东想涨租金续租,租客可以接受也可以不接受。双方应当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确定新的租金标准。两江新区律师建议,如果双方对租金调整达成一致,应当重新签订书面的租赁合同。本文观点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问题请结合实际情况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