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关系中,押金返还是最常见的争议焦点之一。租客退租时,房东以各种理由克扣押金,让不少租客感到困扰。
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四条规定,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只有在租客对房屋或室内设施造成了超出正常使用损耗的损坏时,房东才有权在押金中扣除相应的维修费用。
正常使用损耗是指房屋在合理使用过程中自然产生的磨损,如墙面轻微变色、地板正常划痕、家具自然老化等。这些不应当归责于租客,房东不得以此为由克扣押金。
作为重庆律师和两江新区律师,我们建议租客在签订租赁合同时注意以下几点:一是签订书面租赁合同,明确押金的金额、返还条件和时间;二是在入住时和退租时分别拍摄房屋现状的照片和视频作为证据;三是保留押金支付凭证和租赁合同原件,以备发生纠纷时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