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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合同中的任意解除权如何适用,重庆律师为您分析
2026年05月19日
重庆鼎之律师事务所
http://www.cqdzlawyer.com
委托合同有一个特殊之处,就是双方当事人享有任意解除权。那么,任意解除权应当如何行使?行使后会产生什么法律后果? 根据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三条规定,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因解除合同造成对方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外,无偿委托合同的解除方应当赔偿因解除时间不当造成的直接损失,有偿委托合同的解除方应当赔偿对方的直接损失和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作为重庆律师和两江新区律师,我们建议,在签订委托合同时,双方应当对任意解除权的行使条件和后果进行明确约定,特别是对解除后的费用结算、损失赔偿等问题作出安排。 本文观点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问题请结合实际情况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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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
重庆鼎之律师事务所
律师:
李律师
[重庆]
重庆鼎之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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