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按约定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商业险的,由侵权人自行赔偿。翻译成大白话就是:先找交强险,再找商业险,最后才找肇事者个人。
责任划分是理赔的核心。交警出具的事故认定书是重要依据,但它并不是最终结论。如果对责任划分有异议,可以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复核,也可以在诉讼中提出异议。实践中常见的争议包括:电动车是否被认定为机动车、违停车辆是否需要担责、行人闯红灯时责任比例如何分配等。
受伤以后的理赔项目一般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等。需要特别留心的是,这些赔偿都需要有证据支撑——医院的诊断证明、工资流水、护理费发票,缺一不可。
出了事故不要慌,第一步是报警、拍照、就近就医,保留好所有凭证单据,后面的理赔才有据可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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