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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了50万定金,房主突然说不卖了?这笔账你得这么算

2026年07月05日  重庆鼎之律师事务所   http://www.cqdzlawyer.com

赵先生看中一套二手房,签了合同交了50万定金,就等着过户入住了。结果半个月后,房东打电话来说:“我这房子涨价了,不卖了,定金退给你。”赵先生查了一下,同小区同户型半年内涨了将近八十万——房东把定金一退,转手多卖几十万,简直是无本万利。赵先生该怎么办?

首先要弄清楚的是,定金和订金不一样。“订金”没有法律上的担保效力,通常被视为预付款,不想买了可以退。但“定金”受《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约束: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这就是著名的“定金罚则”。所以,房东违约不卖房,赵先生有权要求双倍返还定金,也就是100万。

但这里有一个重要选择:是拿双倍定金,还是主张违约赔偿?如果房价涨幅远超过定金数额,选择违约赔偿可能更划算。《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这里的“损失”,就包括了房价上涨给买家造成的实际损失。

还有一个更“狠”的招: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了“继续履行”这一违约责任形式。也就是说,赵先生可以去法院起诉,要求房东按照合同约定完成过户,而不是简单地赔钱了事。当然,这需要房屋没有卖给善意第三人的前提,诉讼周期也比较长。

房屋买卖涉及金额巨大,每一步都要谨慎。签合同前要核实房产证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确认房屋是否存在抵押、查封等限制,明确约定违约责任条款。合同越详细,维权越有力。别因为“看房满意”就草草签约,一纸不完善的合同,可能让你几十万的积蓄打水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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