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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在学校受伤,学校和侵权方的责任如何划分

2026年05月23日  重庆鼎之律师事务所   http://www.cqdzlawyer.com

未成年学生在学校期间发生人身伤害事故,学校是否需要承担责任?侵权方和学校之间的责任如何划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学校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指八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

对于八周岁以上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民法典第一千二百条规定,学校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重庆律师指出,学校是否尽到了管理职责,需要综合考虑以下因素:学校的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教师是否尽到了看护义务,事发后的救助是否及时等。

两江新区律师建议,孩子在学校受伤后,家长应及时送医治疗并保留医疗记录。同时要收集证据,包括监控录像、知情同学的证言、学校的事故报告等。

本文观点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问题请结合实际情况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