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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场滑倒摔伤谁担责

2026年06月13日  重庆鼎之律师事务所   http://www.cqdzlawyer.com

刘女士在某商场购物时路过生鲜区域,地面有一滩水渍没有及时清理,也没有设置警示标志。刘女士一脚踩上去滑倒摔成骨折,住院治疗花了三万多元。商场方面认为刘女士自己走路不小心,不愿意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等经营场所的经营者和管理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商场作为经营场所的管理者,有义务保持地面干燥整洁,及时清理积水和油污,并在湿滑区域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

如果商场没有尽到这些义务导致顾客滑倒受伤,商场就要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当然,顾客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行走时也有注意自身安全的义务。如果顾客自己走路玩手机或奔跑打闹存在明显过错的,法院会根据双方的过错程度划分责任比例。

在商场受伤后,建议第一时间拍照留存现场情况,记录地面状况和有无警示标志等。然后及时就医,保留病历、诊断证明、医疗费票据等。还可以找商场工作人员调取监控录像作为维权的证据。

协商不成可以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或直接向法院起诉。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商场的安全保障义务是法定义务,商场不能以顾客自己不小心为由完全免责。维护自身权益的同时,也有助于督促商场改善安全措施,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本文观点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问题请结合实际情况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