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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转移财产如何追回

2026年06月13日  重庆鼎之律师事务所   http://www.cqdzlawyer.com

吴女士和丈夫准备离婚,丈夫以做生意需要周转为由把夫妻共同账户里的五十万存款转到了他姐姐的账户上。吴女士知道后很生气,这些钱明明是夫妻共同财产,丈夫凭什么一个人把钱转走?离婚时这笔钱还能不能追回来?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也就是说,如果离婚时一方私自转移了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上有两条救济途径。一是在离婚诉讼中主张对方存在转移财产的行为,要求法院对转移财产的一方少分或不分。二是如果离婚后发现对方曾经转移了财产,可以在发现之日起三年内向法院起诉,要求重新分割。

要证明对方转移了财产,关键在于证据。可以申请法院调取对方的银行流水、证券账户记录等,看看在离婚前一段时间内是否有异常转账。同时关注对方的社交账号和消费记录,是否存在大额消费或购买资产等行为。如果钱转给了亲友,可以申请法院追加第三人查明资金流向。

建议在离婚诉讼期间,如果发现对方有转移财产的迹象,及时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冻结对方名下的银行账户和资产。一旦法院采取了保全措施,对方就无法继续转移财产了。平时也可以留存家庭财产的凭证,为可能发生的纠纷做好证据准备。

本文观点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问题请结合实际情况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