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给子女买房,是倾尽大半辈子积蓄的大事。但如果子女离婚了,这笔出资怎么认定,是赠与子女个人的还是赠与夫妻双方的,实践中争议很大。本文根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梳理一下。
婚前父母出资为子女买房,分几种情况。第一种,父母全额出资买房,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这套房属于子女的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对方不能分割。第二种,父母支付首付,婚后夫妻共同还贷,房子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首付部分属于子女个人财产,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增值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要给对方补偿。第三种,父母全额出资或出资首付,但房子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这种情况视为父母对夫妻双方的赠与,离婚时按共同财产分割。
还有一个容易被忽略的问题——父母的出资是借款还是赠与。现实中很多父母出资时不会明确表示性质,离婚时一方说是借款、另一方说是赠与。从司法实践看,如果没有明确证据证明是借款,一般认定为赠与。但如果父母出具了借条、有转账记录备注为借款、或者有证据证明双方有过借款约定,法院可以认定为借款。
为了避免离婚时因为房子闹得不可开交,建议婚前就把房产归属写清楚。父母出资买房时最好签一份书面协议,明确出资性质是赠与还是借款、赠与对象是子女个人还是夫妻双方。这些看似麻烦的事,其实是在保护所有人的利益。
婚前婚后财产问题比较复杂,建议在处理重大资产前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