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约定,孩子归女方,男方每月给2000抚养费。现在孩子上大学了,男方说“成年了,不给了”。对吗?
两江新区离婚律师告诉你:原则上,抚养费给到18周岁。但有两种情况例外:
第一,18周岁后还在上高中,可以继续要。
第二,18周岁后上大学,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父母有负担能力的,仍应负担。但这不是强制性的,要看法官裁量。
渝北区婚姻律师建议:离婚协议里最好写清楚,“抚养费支付至孩子完成大学学业为止”。这样避免以后扯皮。
两江新区抚养权纠纷律师提醒:抚养费金额不是固定的,可以调整。对方收入增加,孩子花费增加,都可以起诉要求增加。
渝北区离婚律师补充:不给抚养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别心软,孩子的利益最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