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北区一对夫妻去民政局申请离婚,回家后男方反悔了,不想离了。女方说“申请都交了,现在反悔晚了”。真的是这样吗?
渝北区离婚律师告诉你:民法典规定的离婚冷静期是30天。这30天内,任何一方都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申请。撤回后,离婚申请就作废了。
两江新区婚姻律师提醒:30天冷静期满后,双方还要在30天内共同去领离婚证。一方不去,也视为撤回。所以,离婚不是“申请了就离成”,中间有很多变数。
渝北区婚姻家事律师补充:如果一方撤回申请,另一方还想离,只能去法院起诉离婚。起诉离婚没有“冷静期”,但有调解程序。协议不成,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