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王从两江新区某公司离职,公司以“工作未交接清楚”为由,不给开离职证明。新公司要求提供离职证明才能入职,小王急得团团转。
两江新区劳动仲裁律师告诉你:公司不给离职证明,违法!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当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15日内办理档案和社保转移手续。
渝北区劳动法律师建议:先书面催告公司,保留证据。公司仍不给的,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因公司不给离职证明造成损失的,可以要求赔偿。
两江新区劳动纠纷律师补充:离职证明是劳动者再就业的重要凭证。公司以此要挟、刁难,是滥用优势地位。劳动者要硬气一点,该维权就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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