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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押金返还纠纷如何处理,重庆律师为您支招
2026年05月19日
重庆鼎之律师事务所
http://www.cqdzlawyer.com
房屋租赁关系中,押金返还是最常见的争议焦点之一。租客退租时,房东以各种理由克扣押金,让不少租客感到困扰。 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四条规定,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只有在租客对房屋造成了超出正常使用损耗的损坏时,房东才有权在押金中扣除维修费用。 正常使用损耗是指房屋在合理使用过程中自然产生的磨损,如墙面轻微变色、地板正常划痕等,房东不得以此为由克扣押金。 作为重庆律师和两江新区律师,我们建议租客签订书面租赁合同,明确押金的金额、返还条件和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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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
重庆鼎之律师事务所
律师:
李律师
[重庆]
重庆鼎之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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