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夫妻中的一方丧失了劳动能力,另外一方是可以提出离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的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先行调解;如果调解无效,感情确已破裂,则应当准予离婚。当然,除了丧失劳动能力之外,必须满足诸如当事人主动提出离婚主张、双方感情破裂、婚姻关系合法有效等条件,人民法院才会判决离婚。
在离婚的同时,应注意到夫妻之间的扶养义务。具体来说,如果离婚时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有负担能力的应当给予适当帮助。这种经济上的相互供养和生活上的相互扶助是婚姻的内在属性和法律效力要求的。因此,即使一方提出了离婚,也需要保证另一方的基本生活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