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女士住在重庆两江新区的一个高层小区,自从楼上搬来一家三口,她的噩梦就开始了。楼上住户有个六岁的男孩,每天晚上从七八点开始跑来跑去,一直持续到深夜十一二点。玩具车在地板上摩擦的声音、孩子蹦跳的震动、桌椅挪动的噪音,让周女士精神几近崩溃。她多次上楼沟通,对方态度一次比一次差:“小孩子好动是天性,总不能把他捆起来吧?嫌吵你住别墅去啊!”找物业调解也没有效果。周女士想不通:难道法律真的管不了“熊孩子”吗?
一、噪音扰民不只是道德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将不动产相邻权利人处理相邻关系的基本原则规定为“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第二百九十四条特别规定,不动产权利人不得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噪声等有害物质。这里的“噪声”涵盖生活噪声。楼上孩子深夜跑跳产生的噪音,如果超出正常生活容忍范围,就构成了对相邻权的侵害。
二、什么程度的噪音才算侵权?
判断是否构成侵权,司法实践中通常考虑以下几个因素:第一,噪音是否超过了正常人的容忍限度(比如深夜持续的跑跳);第二,噪音是否持续、频繁,而非偶发;第三,是否经过多次沟通仍不改正。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居民住宅区夜间(22:00至次日6:00)噪声限值为45分贝。如果楼上深夜的跑跳噪音明显超出正常生活噪音范围,就可能被认定为侵权。
三、维权路径怎么走?
建议采取“三步走”策略:第一步,友好沟通并保留沟通记录(微信截图等);第二步,向物业公司书面投诉,要求物业履行职责进行调解;第三步,如仍无改善,收集证据(录音录像、噪音检测报告、物业投诉记录等),向法院提起相邻权纠纷诉讼,可诉求停止侵害、赔偿损失。近年来全国已有多起噪音侵权胜诉案例。如果您正遭受噪音困扰,可以联系重庆律师进行法律咨询,通过法律途径还自己一个安静的居住环境。
本文仅供学习交流,不代表正式法律意见。具体法律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重庆两江新区鼎之律师事务所,您身边的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