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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在路上被户外广告牌砸伤,医药费花了三万多——谁来赔?

2026年07月09日  重庆鼎之律师事务所   http://www.cqdzlawyer.com

重庆沙坪坝的王女士下班路过一栋临街商铺,楼顶的广告牌突然坠落,砸伤了她的肩膀和手臂,住院花去三万多。商铺老板说广告牌是广告公司装的,广告公司说当天刮了大风属于天灾——两家推来推去没人认账。

户外广告牌、空调外机、外墙瓷砖等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脱落坠落伤人,法律上的责任归属是非常明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也就是说,广告牌砸了人,不用受害人证明谁有过错,而是反过来——广告牌的所有人或管理人必须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否则就要赔。这叫做“过错推定原则”,对受害人是很大的保护。

具体到本案,商铺老板和广告公司都有管理维护义务。如果广告牌是因为年久失修、安装不当导致的坠落,不能简单用“风大”来推脱——多大的风属于不可抗力,需要气象数据支撑,还得证明即便正常维护也挡不住,这可不是随口一说就能成立的。

受伤后该怎么处理?第一,立即拍照取证,记录广告牌坠落位置和现场情况;第二,保留所有医疗记录和费用凭证;第三,尽早咨询重庆本地专做人身损害维权、侵权纠纷的律师,收集好证据后向法院起诉所有人和管理人,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全部损失。

天上掉的不是馅饼,是责任。受伤了,法律给你撑腰。

声明:本文仅供普法参考,不构成具体法律意见。如涉及具体纠纷,建议咨询重庆两江新区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