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平台经济的快速发展,外卖骑手、快递员、网约车司机等新业态从业人员的数量已经超过数千万人。这些人在工作中受伤后,能否认定工伤一直是个争议不断的问题。
传统工伤认定的前提是存在劳动关系,而平台企业与骑手之间往往不签劳动合同,而是签合作协议、服务合同等,试图规避劳动关系。但根据劳动法和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认定劳动关系有三个核心要素:一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是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是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最高人民法院在相关指导意见中也明确指出,平台企业与其从业人员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应当根据用工事实和劳动管理程度综合认定。如果骑手需要每天打卡、穿着平台统一服装、通过平台APP接单、收入主要来自平台、接受平台的考核和处罚,那么即使没有签劳动合同,也很可能被认定为事实劳动关系。
一旦认定存在事实劳动关系,骑手在送餐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受伤,就属于工伤认定的范围。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送餐是骑手的工作内容,送餐途中属于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的延伸。
骑手在维权时需要注意保存证据:平台APP的每日接单记录和截图、工资发放记录、工作群聊天记录、工服工牌照片等。发生事故后第一时间报警和就医,保留事故认定书和病历。如果平台不承认工伤,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确认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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