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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时间上厕所滑倒骨折,公司说“自己不小心”!法院:生理需要就是工作原因!

2026年02月23日  重庆鼎之律师事务所   http://www.cqdzlawyer.com

 

老李在工地干活时内急,去临时厕所的路上踩到积水滑倒,小腿骨折。公司说:“你自己走路不小心,又不是干活受的伤,不算工伤!”老李憋屈:总不能让我憋着不尿吧?

2025年新规给了明确答案:工作期间在合理场所内因解决必需的基本生理需要受到伤害,应当认定为工伤-8。什么是“基本生理需要”?上厕所、喝水、吃饭、短暂休息——这些维持生命和基本劳动能力的活动,是工作的必要组成部分,不是“私事”。

法理很简单:工作原因不限于“正在干活”那一瞬间。你从办公室去厕所的路上、在食堂吃饭时、在茶水间接水时,这些和工作紧密相连的活动,都属于工作场所的合理延伸。如果这些环节受伤不算工伤,那难道让大家“不上厕所、不喝水”才能保住工伤?

什么情况可能不算? 第一,时间明显不合理。上班时间跑出去2小时办私事,回来路上摔了,那不算。第二,地点明显不合理。你跑到工地外500米的私人鱼塘去钓鱼摔了,那不算。第三,纯属娱乐活动。午休时间打篮球扭伤,不算,除非单位组织。

给你三条建议: 第一,受伤后第一时间报告,让同事作证“他是去上厕所/打水”。第二,保留现场情况,地面湿滑、照明不足等隐患拍照留证。第三,如果单位不认,主张这是“基本生理需要”,2025新规就是你的底气。

吃喝拉撒是人的基本权利,也是工伤的合法理由!转发给所有打工的兄弟,下次有人质疑“这也算工伤”,把这条甩给他!你听说过“上厕所摔伤不算工伤”的奇葩案例吗?评论区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