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出于朋友义气给别人做担保,结果借款人跑路了,债主找上门来要求担保人还钱。担保人硬着头皮把钱还了之后,能不能向借款人追回来?怎么追?这是很多担保人最困惑的问题。
答案是肯定的。《民法典》第七百条规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简单说,你替别人还了多少钱,就有权向他要回来多少钱。
追偿的方式有两种:第一种是协商还款,主动联系借款人,说明你已经替他偿还了债务,要求他把钱还给你。如果借款人有诚意,可以让他重新写一张借条给你,把原来的债务关系转化为你和借款人之间的借贷关系。
第二种是诉讼追偿。如果借款人不愿意还钱,你可以向法院提起追偿权诉讼。诉讼时需要提供以下证据:担保合同或保证书,你已经代为偿还债务的凭证(银行转账记录,收据等),主债务合同,以及借款人身份信息。
特别提醒:追偿权的诉讼时效是三年,从你替借款人还清债务的那一天开始计算。所以替人还钱之后要尽快向借款人追讨,不要拖延。另外,如果你只是部分担保(比如只担保了10万元中的5万元),你只能就你实际偿还的部分进行追偿。
担保追偿纠纷中比较常见的风险是:担保人替借款人还钱时没有保留好付款凭证,或者还的是现金没有留证据,导致后续追偿困难。建议无论如何都要通过银行转账方式付款,并让债主出具收据。担保有风险,签字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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