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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的房子住得好好的,房东突然说房子卖了让我搬走——买卖不破租赁了解一下

2026年07月09日  重庆鼎之律师事务所   http://www.cqdzlawyer.com

重庆江北的小赵租了一套两居室,合同签了两年,刚住了半年。一天房东带人来看房,过几天通知他:“房子卖了,新房东自己要住,你下个月搬走吧。”小赵懵了——租期还有一年半呢,说搬就得搬?

这就是典型的“买卖不破租赁”问题,法律对承租人的保护是很明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规定: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也就是说,房子卖了,原来的租赁合同依然有效,新房东必须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不能因为换了房主就随意赶人。这就叫“买卖不破租赁”。

这个原则有一个重要例外:如果房屋在出租之前就已经设立了抵押权,抵押权人行使抵押权导致房屋所有权变动的,租赁合同不能对抗已经登记的抵押权。但对于普通买卖来说,“买卖不破租赁”是铁律。

那新房东自己的利益怎么办?新房东在买房时有权要求原房东告知房屋的租赁情况。如果原房东隐瞒了租赁事实,新房东可以追究原房东的违约责任,但这和新房客没关系——你只管安心住到合同期满。

小赵应该这样应对:先明确告诉新房东“买卖不破租赁”的法律规定,其次出示仍在有效期内的租赁合同,最后如果新房东采取断水断电等强行手段逼迁,立即报警并咨询重庆本地房产律师,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居住权。

租房不是寄人篱下,法律给你的居住权是有分量的。

声明:本文仅供普法参考,不构成具体法律意见。如涉及具体纠纷,建议咨询重庆两江新区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