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是每个人迟早都要面对的问题,但很多人对继承的规则其实一知半解。
根据《民法典》,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有遗嘱的按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法定继承的顺序是: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才轮到第二顺序。同一顺序的继承人,一般均等分配。
回到开头的问题:父亲去世,母亲健在,有三个子女。此时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母亲和三个子女,共四人。遗产中属于父亲个人的部分,由四人平分;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部分,要先分出一半归母亲,剩下的一半才是父亲的遗产,再由四人平分。
关于"谁照顾得多能不能多分",《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条件却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如果家庭关系比较复杂,比如存在继父母子女关系、非婚生子女或者收养关系,建议尽早咨询专业律师,提前规划好财产安排,避免日后亲人之间对簿公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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