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最糟心的事之一:等了几天,物流信息停在“运输中“再也不动了。联系商家,商家甩过来一句“我们确实发货了,丢了是快递的问题,你找快递公司吧“。
这句话,在法律上是错的。
民法典第六百零四条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问题的关键在于:什么叫“交付“?
网购通过快递发货的,“交付“的节点不是商家把货交给快递员那个时刻,而是你签收的那一刻。在快递把东西送到你手上之前,货物的风险由商家承担。这是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二条专门针对网络购物作出的规定。
翻译成大白话:快递在路上丢了,是商家和快递公司之间的事,跟你没关系。你没有收到货,商家就应当要么重新发货,要么退钱。
实践中,商家推诿的理由五花八门:“快递显示揽收了“”我们已经出库了“”您可以找快递理赔“——这些话在法律上都不成立。合同是你和商家之间签的,商家有义务把货完好地送到你手上。至于商家和快递公司之间的合同纠纷,那是他们自己去解决的事。
那遇到这种情况怎么办?第一步,在平台上申请退款,理由选“未收到货“。如果商家拒绝,第二步就申请平台介入。大多数电商平台都有规则保护消费者的这部分权益。如果平台处理结果不满意,第三步可以拨打12315投诉,或者通过协商不成再走法律途径。
保留好证据:订单截图、物流截图、和商家的聊天记录。如果金额较大,这些在后续维权中都用得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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