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事太多了——七十多岁的老父亲被拉去听“健康讲座“,回来拎了一袋保健品,花了一万多。子女看到气得不行,但钱已经付了,还能追回来吗?
能。但不是所有情况都能追,要看具体情形。
第一种情形:欺诈。如果销售人员故意捏造事实——比如把保健品说成能治病的药品,或者虚构“专家“身份误导老人——这属于欺诈。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法院撤销。撤销之后,双方返还——你把保健品退回去,他把钱退回来。
第二种情形:老人被认定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比如患有阿尔茨海默病或者其他认知障碍的老年人,他们在法律上没有独立处分大额财产的能力。这种情况下,子女作为监护人,可以主张交易无效。
第三种情形:显失公平。一盒成本几十块的糖片,卖到几千上万,这种明显超出合理范围的价格,可以主张显失公平要求撤销。
实操层面,子女要做的是:保留保健品实物、付款凭证、销售宣传材料、现场录音录像。特别是那些夸大疗效的宣传单页,是证明欺诈的有力证据。然后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同时可以通过诉讼要求退款。
老年人消费权保护,这几年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最高法的司法解释也对这类案件持保护老年人的态度。
但话说回来,追钱是一方面,更重要的是多陪陪老人。很多老人被忽悠,不是因为贪便宜,是因为孤独。那些销售员比子女还有耐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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