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了婚以为一刀两断,结果偶然发现前夫在婚内偷偷攒了一笔钱,还悄悄买了套房,写在别人名下,离婚的时候一个字都没提。这种离婚后才浮出水面的“隐形财产”,还能要回来吗?
答案是: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写得很清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也就是说,法律早就防着这一手了。离婚不是“一锤子买卖”,藏了财产不等于就安全了,只要被发现了,照样可以追回来重新分。而且在分割时,法院还可以让藏财产的那一方少分甚至不分。
不过,有几个时间节点要留心。诉讼时效是三年,从你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这笔财产的那天起算。如果离婚都过了十几年才知道,那就可能过了时效。还有就是举证的难度,你得拿出证据证明这笔钱或这套房确实是婚内形成的财产,这就需要在平时多留个心眼,留意对方的资金动向。
实务中,房产纠纷和民间借贷往往是财产混同的高发区,离婚后追回隐藏财产的案件也越来越多。发现线索后,尽早咨询离婚律师,申请财产保全,别让对方有转移的机会。
本文观点仅供参考,不构成具体法律建议。如您正面临法律问题,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本文案例仅为普法所需,不代表真实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