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先生看中一套两江新区的二手房,谈好价格120万,当天交了5万定金,签了《购房定金协议》。过了两天去查档,发现这套房子有抵押贷款没还清,而且房主夫妻正在闹离婚,妻子不同意卖房。王先生心里一凉——这房子还能买吗?定金还能退吗?
先说说法律上「定金」是什么。《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了定金罚则: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但这个「定金罚则」的前提是合同有效且一方违约。如果房子本身就有重大权利瑕疵导致合同无法履行,责任在卖方,定金不光要退,还要双倍退。
王先生的情况属于卖方存在重大隐瞒——房子有抵押、共有权人不同意出售,这些都是直接影响交易能否完成的关键信息。卖方没有如实告知,构成违约,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共计10万元。但前提是王先生要有证据证明自己不知情且卖方未告知。
提醒买二手房的朋友,交定金前一定要做三件事:去不动产登记中心查档(看有无抵押查封)、核实房产证上所有权利人的身份并确认所有人同意出售、把定金协议写得清清楚楚——列明卖方承诺房产无权利瑕疵,违约退双倍。重庆两江新区的购房者,遇到房产纠纷不要自己谈判,找一个靠谱的律师帮你审查合同,一两千块的律师费能守住几万块的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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