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陈在重庆一个建筑工地做钢筋工,干了大半年,从来没签过劳动合同,工资是包工头微信转的。上个月扛钢筋时砸伤了脚,脚趾骨折,住了一个星期院。包工头来看了一眼,扔下两千块钱说「先看病」,之后就再也联系不上了。老陈打电话去问赔偿的事,包工头甩了一句:「又没签合同,你凭什么说是我的人?」
老陈的遭遇不是个例。在建筑、物流、餐饮等行业,不签劳动合同的现象非常普遍。很多人以为「没签合同就没办法」,这是错误的观念。《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哪怕没签书面合同,只要事实上存在用工关系,劳动关系就成立了。
那么怎么证明「事实劳动关系」?法律上认这几样东西:工作证、工牌、考勤记录、工资支付凭证(银行转账、微信转账记录都算)、同事证言、工作服、工作安排的聊天记录等。老陈有工资转账记录、工地出入证,还有工友愿意作证,这些就足够认定劳动关系了。
劳动关系认定了之后,接着要做的是申请工伤认定。有很多人以为工伤认定「不是单位说了算吗」,其实个人也可以向人社局申请,时限是一年内。拿到工伤认定后,就可以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医疗费全额报销、停工留薪期工资照发、伤残等级对应的补助金等。老陈最终凭转账记录和工友证言,成功认定了劳动关系和工伤,拿到了近十万元的赔偿。重庆工伤律师提醒大家:别被「没合同」吓退,事实劳动关系同样受法律保护,关键是你有没有保留证据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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