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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客擅自转租房屋,房东如何依法收回?民法典给了答案

2026年06月08日  重庆鼎之律师事务所   http://www.cqdzlawyer.com

把自己的房子租给别人住,结果发现租客擅自把房子转租给了别人,自己当起了二房东。这种情况下房东能不能直接把转租的人赶走?法律支持不支持?这个问题很多房东都很关心。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给出了明确的答案: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也就是说,如果租客在没有经过房东书面同意的情况下擅自转租,房东有权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收回房屋。

这里有一个时间限制需要注意: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八条规定,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是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出租人同意转租。如果房东明明知道租客转租了,却在半年内不吭声,法律上就视为默认同意了。所以房东发现转租后,一定要尽快采取行动,不要拖延。

如果房东决定收回房屋,建议按以下步骤操作:第一步,书面通知租客解除租赁合同,说明解除的理由是擅自转租,要求租客在指定期限内搬离。第二步,如果租客拒绝搬离,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合同解除并判令租客返还房屋。第三步,如果转租的第三人拒绝搬走,房东可以直接起诉实际占用人。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转租的第三人已经支付了租金给原租客,原租客却没有把租金交给房东,导致房东收不到租金。这种情况下,转租的第三人与房东之间没有直接的合同关系,房东只能找原租客要钱,不能直接找转租的第三人要租金。

本文观点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问题请结合实际情况咨询专业律师。重庆律师、两江新区律师专业处理房屋租赁纠纷,保护房东和租客双方的合法权益。